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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漏水商场拒绝赔偿,律师帮忙追回损失!

来源: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_专注于商品房集体诉讼,烂尾楼维权,商铺售后包租维权   更新:2022-10-24   浏览:

本文摘要:基本案情 仇某用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多年的血汗钱承租某商场商铺,本希望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换取物质回报,但是装修后发现其租赁的房屋漏水,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

基本案情
仇某用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多年的血汗钱承租某商场商铺,本希望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换取物质回报,但是装修后发现其租赁的房屋漏水,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严重。商场无法修复漏水区域,并拒绝降低租金或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租户在与商场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找到律师希望为其维权。

审理经验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立即跟随当事人去现场勘查,发现商铺的确漏水十分严重。律师认为,因为店铺漏水严重且商场无法将漏水区域修复,无法实现仇某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属于根本违约。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商场并不认可该漏水严重影响了店铺的正常经营,为此,代理律师申请法官现场勘察,发现漏水确实比较严重。随后,商铺又提出证据证明其已经将漏水区域修复,但是代理律师认为商场提供的证据无法直接证明修复的区域就是本案的漏水店铺,对于该组证据不予认可。对于店铺已经投入的装修装饰损失数额问题,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对于装修损失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因店铺自装修接近尾声即开始漏水,导致仇某未能正常经营,在商场无法解决漏水问题的情况下,仇某停止向商场交纳租金及管理费并及时向法院起诉,属于自力救济的行为。最后,法院判决商场与仇某解除店铺租赁合同,商场返还仇某租金、保证金并且赔偿仇某装修损失。以下为法院援引的法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律师说法

租户在租赁商场店铺的时候,为了尽量减少或避免纠纷,应充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全面了解该商铺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具体情况。同时要了解出租的商铺是出租还是他人转租,出租人和房屋是什么关系,包括该商铺的房屋有没有共有人,若有共有人,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争议等,避免因自己审查不严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